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中睿合银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浏览本公司网站的人士可能来自更广阔的区域,但登入本网页的人士均出于主动,因而有责任遵守适用于当地的法规。登入网站内页即表示登入者同意其已阅览本网页的所有部分,包括任何法规或法规注释。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本网站所载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广告或销售要约,或买入任何证券、基金或其它投资工具的建议。投资者应仔细审阅相关金融产品的合同文件等以了解其风险因素,或寻求专业的投资顾问的建议。投资产品的价格及其收益存在涨跌变动,而过往的产品业绩数据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否则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中睿合银前身为成都鑫兰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兰瑞),成立于2007年,2008年8月,鑫兰瑞发起成立了首只阳光私募产品“中铁信托-鑫兰瑞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中睿合银团队于2009年在深圳注册成立了“深圳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后均以深圳中睿合银开展投资管理顾问业务。
2012年,基于公司发展需求,中睿合银团队在拉萨注册了“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中睿),其核心投研及管理团队与深圳中睿一致。
2012年后,公司明确了将西藏中睿合银作为经营发展主体。其后的业务均由西藏中睿开展,并逐渐将原有信托产品投资顾问替换为西藏中睿合银,目前已经完成过渡转换,深圳中睿已于2019年注销。西藏中睿是中睿合银团队目前唯一对外主体,目前团队32人,投研16人,主要办公职场位于成都。
中睿合银奉行“知行合一”的企业文化,以睿智为力,责任为本,勤勉为纲,融通和合,坚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以投资人的利益为核心,力争成为受人尊敬的一流资产管理机构。
企业文化
睿 智: 睿智为力、洞察先机
融 合: 改革创新、融会贯通
责 任: 责任为本、坚持初心
勤 勉: 勤勉为纲、努力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