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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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私募基金如何收取业绩报酬?
答:
投资人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投资经验等,可以选择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作为参与资本市场的有效路径,而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其中一个主要区别在于激励方式不同。
公募基金不管业绩高低,只收取固定管理费,而私募基金会针对收益部分计提业绩报酬,故私募基金的激励性更强,私募管理人更有动力把绝对收益做得更高。
业绩报酬通常是针对绝对收益收取,目前一些产品比如基于指数超额为目标的,在同时满足相关条件下也可以基于相对收益来收取,但总的来讲,取得绝对收益仍然是私募基金的主要宗旨。
中睿旗下的产品目前都是以绝对收益来计提业绩报酬,计提比例通常为20%。私募基金合同中会明确业绩报酬的计提方式,每个基金的计提方式可能不同,现主要对常见的两种计提方式通过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产品整体净值高水位法
产品整体净值高水位法是以产品净值为基准,当产品净值在“计提日”创新高,就会对创新高部分计提20%的业绩报酬,直接在产品净值中扣除,扣除业绩报酬后的产品净值,将作为下一次计提业绩报酬的新基准。
计提日主要为:开放日、分红日、清算日(注:如果不涉及分红,通常情况是开放日计提)。
假设某产品净值走势如下图:

产品初始净值为1.00,为首次计提的基准净值。
第一个计提日:
净值0.90低于初始净值1.00,则不计提业绩报酬.
第二个计提日:
费前净值为1.10,相较于初始净值1.00取得了0.1的收益,则收取0.1*20%=0.02作为业绩报酬,费后净值为1.1-0.02=1.08,1.08将作为下一次计提的基准净值。
第三个计提日:
费前净值为1.30,相较于上一个基准净值1.08,取得了1.30-1.08=0.22的收益,则收取0.22*20%=0.044作为业绩报酬,费后净值为1.30-0.044=1.256。
因业绩报酬在产品整体净值层面收取,不是以个人实际投资收益来收取,可能会出现以下特殊情况:
如果产品净值有回撤,投资人在低位申购,则在涨到之前的高位净值之前,不会被计提业绩报酬。比如上图,如果投资人在净值0.9时申购了产品,则净值从0.9涨到1.00之间部分,不会被计提业绩报酬。
反之,如果高位计提了业绩报酬,净值有回撤,投资人在低位赎回,则从实际投资结果来看,投资人被多计提了业绩报酬。比如上图,如果投资人在净值1.00时申购了产品,产品在净值1.3时计提了业绩报酬,若后期净值下跌,投资人在净值1.2时赎回,实际投资人的收益只有20%,但实际产品已经按30%的收益计提了业绩报酬。
所以基金合同的这种业绩报酬计提安排可能会对基金份额的投资收益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与投资者的直观感受产生差异,这都是投资者需要了解的。
答疑 tips
产品的公开净值是费前净值还是费后净值?
采用整体净值高水位法计提业绩报酬的产品,公开净值均为费后净值,投资人看到的净值已经收取了所有的费用。
净值在非计提日创新高,是否计提业绩报酬?
不会计提业绩报酬,产品仅以计提日的高水位净值为计提标准,若超过历史计提后最高水位净值就会计提,没有超过则不会计提。非计提日期间的净值增长不会计提业绩报酬。
单客户单笔高水位法
单客户单笔高水位法以客户每一笔申购份额单独核算计提业绩报酬,仅在赎回、分红、清算时计提。产品正常存续期间,如果不涉及分红,仅在赎回时计提业绩报酬。
假设某产品净值走势如下图:

若投资人在初始净值为1.00时申购了100万元,则对应份额为100万份
假设:在前两个开放日未赎回,不计提业绩报酬。在第三个开放日赎回20万份额,赎回净值为1.3,高于申购净值1.00,故需要针对相应应的赎回份额计提业绩报酬,未赎回的份额不计提业绩报酬。
单笔份额对应的业绩报酬为
(1.3-1.00)*20%=0.06元
20万份赎回份额对应的业绩报酬为
200000*0.06=12000元
实际赎回资产为
200000*1.30-12000=248000元
答疑 tips
通过公开净值核算的投资收益是否为最终收益?
采用单客户单笔份额高水位法计提业绩报酬的产品,公开净值未计提业绩报酬,实际赎回资产扣除业绩报酬后会低于按公开净值核算资产。
产品存续期间,只要不赎回,是否就不会被计提业绩报酬?
如果产品存续期间不涉及分红,则不会计提业绩报酬,只有在赎回时才会对赎回部分的份额计提业绩报酬。
分红时如何计提业绩报酬?
如果产品存续期间进行分红,则会先根据当前净值核算每笔份额对应的业绩报酬,每笔份额对应的分红会扣除业绩报酬后再发放,将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一份基金份额实际获得的分红款少于管理人出具分配公告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分配金额。
整体高净值水位法跟单客户单笔高水位法的核心区别在于,整体高净值水位法是对产品整体净值进行计提,不再单独按照每一笔基金份额存续时间核算业绩报酬,而单客户单笔高水位法是针对每一笔基金份额进行单独核算,以投资人每笔投资的实际结果为准,对所有投资人来说更加公平合理。故目前新发的私募基金主要以单客户单笔高水位法的方式计提业绩报酬。
目前监管为规范私募基金的运作,对私募基金计提业绩报酬有更多的要求,比如不能频繁计提业绩报酬,两次计提业绩报酬的时间间隔不得短于6个月(赎回或清算不受间隔期限制)。
每个产品的业绩报酬条款可能稍有差异,如需了解产品的具体费用情况,请咨询中睿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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