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睿合银产品净值优化推送规则的说明

中睿合银   2024-08-02 本文章3051阅读

净值推送说明

根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六条: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净值推送规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的管理规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2024年8月1日起我司将优化净值推送规则。


       

如果您是已申购中睿合银基金产品并存续的投资人

鉴于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我们将延用存续的净值披露机制,为您提供净值信息,同时提供产品业绩相关的其他信息。


净值查询途径:

① 中睿合银的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号(ID:chinassic)

 中睿合银官网www.chinassic.com)

③ 若已预留手机号,将定期发送净值短信



如果您是已和中睿合银签署对应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及该机构私募业务的相关员工

鉴于签署基金合同前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我们将延用存续的净值披露机制,为您提供净值信息,同时提供产品业绩相关的其他信息。


净值查询途径:

① 基金销售机构指定接收邮箱

② 基金销售机构指定授权人对接获取方式



如果您是希望了解中睿合银产品表现的投资人

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我们希望您能够配合完成以下合格投资者的认定程序


净值查询流程:

① 联系客服专线400-099-7169

② 进行合格投资者认证

③ 获得净值查询途径


温馨提示:

登录中睿合银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服务号查询净值时需使用账户和密码。如果您是份额持有人,认/申购时您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已经开通。如您在登录查询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拨打客服专线 400-099-7169
您的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请及时告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以便对您的合格投资者身份进行重新审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合格投资者认定条件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合格投资者包括“普通合格投资者”和“特殊合格投资者”。


“普通合格投资者”包括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特殊合格投资者”包括下列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如相关机构新颁布并实施关于“合格投资者”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则从其规定。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