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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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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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515?
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简称“515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设立的法定宣传日,旨在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在金融市场日益复杂的今天,如何科学理财、防范风险、保护自身权益,成为每位投资者的必修课。
(二)案例集锦(来源:证监会官网)
案例1:对场外股票配资平台犯罪活动全链条打击处理案 陕西证监局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持续深化与公安机 关打防非法证券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 性质认定、专业支持等工作,联合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 查支队成功侦破一起重大非法经营证券犯罪案件。2022年1 月,陕西证监局收到投资者举报某网络平台配资线索后,第 一时间启动协作机制,会同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 队,对配资平台运营主体、运营资质、运营模式进行精准“画 像”,多次召开案情沟通会,明确案件侦办思路,多举措摸 清作案手法、组织架构,查清涉嫌犯罪事实,并及时出具认 定意见,成功打掉股票配资平台制作维护、搭建运营、代理 推广、配资方等5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1人 待起诉),涉及交易金额60亿元。
案例2:苏大维格利用交易所互动平台误导性陈述案 2023 年 9月14日,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 动易)回复投资者关于光刻机的提问时,误导投资者认为其 能生产芯片光刻机,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对市场造 成恶劣影响。江苏证监局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处罚决 定,对苏大维格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 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该案是证监会系统查处的 互动易平台信息披露违法第一案,对信息披露的内涵和外延 作出了突破性的解释,开创了打击上市公司利用类似互动易 平台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先例,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和典 型性。该案的查处对市场上司空见惯的利用自愿信息披露平 台进行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威慑,有力维护了 资本市场“三公”秩序,切实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案例3:上海维万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限额制度、超限交易 案 上海维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3个产品账户、 公司实控人及其亲属名下的2个自然人账户,未按规定申报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违反交易所交易限额制度,采用高频交 易方式在股指期货多个品种上超交易限额交易。2024年2月,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依规对该组涉案客户采取纪律处分措 施,包括股指期货限制开仓十二个月,没收违规所得893.48 万元等。本案情节严重,限制开仓时间较长、没收违规所得 金额较高,切实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 益。相关纪律处分结果第一时间向市场公开,并受到权威媒 体转载,充分发挥典型性案件处置的惩戒警示和规则宣教效 果,从交易所自律监管维度向市场彰显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决心,有效增强投资者对金融期货市场的信心和信任。
(三)投资者金融小知识
“投资适当性”
投资适当性是指金融机构在向投资者推荐产品或服务时,必须确保其风险等级、收益预期、流动性需求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相匹配。简单来说,就是“合适的投资者购买合适的产品”。
金融机构的责任:
适当性管理:不得向保守型投资者推荐高风险产品(如期货、杠杆基金)。
投资者的自我认知
合理配置资产,避免将所有资金投入单一高风险产品。
如何争做“理性投资者”?
树立正确投资观念
警惕“保本高收益”骗局:任何承诺“稳赚不赔”的投资都可能是非法集资或诈骗。
抵制常见投资骗局
P2P跑路风险:部分平台以高息吸引投资者,最终无法兑付。
勇于维护自身利益
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结语:
任何类型的投资理财产品都不是“一夜暴富”的工具,理性投资方能行稳致远。做为一名普通投资者,请随时牢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十字风险标语,选择正规机构、读懂合同条款、保留维权证据,才能让您的资产在合规框架下科学增值,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本文转载来源:国泰君安期货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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