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中睿合银谨遵《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浏览本公司网站的人士可能来自更广阔的区域,但登入本网页的人士均出于主动,因而有责任遵守适用于当地的法规。登入网站内页即表示登入者同意其已阅览本网页的所有部分,包括任何法规或法规注释。
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按“放弃”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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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本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以及开放程度提高,市场规模日益壮大。而在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的同时,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也时有发生。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到举报,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协会印章、公文等方式,假冒协会名义向部分机构发送采取罚款及限制措施的通知。
基金业协会表示,该行为严重影响协会形象和声誉,扰乱基金行业秩序,损害行业机构与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会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基金业协会同时声明称,从未发送过此类通知,其所盖公章系伪造,协会不会也无权对行业机构采取罚款、禁止出金、冻结账户等处罚或限制措施。请行业机构和广大投资者务必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辨别判断,谨防上当受骗。
基金业协会敦促有关机构和个人立即停止伪造协会印章、冒用协会名义等不法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除此之外,基金业协会还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罔顾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打着“登记备案包通过”“有协会内部关系催办”“保壳、买卖壳服务”“团购审计报告”等幌子,甚至冒充协会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混淆视听,诱导和欺骗相关申请机构,以获取高额中介费或服务费,赚取不法利益。
根据基金业协会披露,宁本咨询、祺瑞府咨询(又名番茄挂靠)等中介机构,从事招募挂靠人员、私募机构买卖壳、代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业务。
基金业协会表示,前述行为严重扰乱了私募基金行业秩序,对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玷污了协会和私募基金行业声誉。
同时,近期还有不法分子冒用基金业协会会员机构以及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表现为冒用公司名称、注册商标,盗用从业人员肖像伪造非法APP、非法网站并实施违法宣传和违法募集资金等活动。
基金业协会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对此类违法活动要加强防范、注意辨别,建议通过登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www.amac.org.cn),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基金业协会郑重声明,坚决反对任何冒用协会会员机构和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开展违法活动。投资者如发现上述不法行为,请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
基金业协会郑重要求,各会员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应密切注意以上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收集保存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向协会报告。协会将和会员机构、以及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道,依法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基金业协会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首要职责,坚持以法治引领行业自律管理,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财富管理服务。
(转载自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