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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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报》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私募基金年会暨年度中国最佳私募奖项颁奖典礼”在京举行。中睿合银荣获私募基金投资顾问(传统策略)长期优胜奖(2010-2012三年)。
中国最佳私募基金奖是私募行业最具影响力的荣誉称号之一,其评选标准注重投资者实际获得收益及承担的风险大小。中睿合银继2012年之后再次斩获该项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