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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利好政策不断,政策的天枰不断向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倾斜。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含4大方面共20条意见,重点聚焦于为科技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和进一步提升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运用了多种货币信贷工具以切实传导优惠政策:
1、要求充分发挥再贷款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功能,将不少于100亿元的再贷款额度聚焦于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民营、小微企业,同时努力撬动金融机构运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
金融机构要切实将再贷款优惠利率传导至企业,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低于运用其他资金发放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2、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要求对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不设单张和总额的限制,对有一定规模和行业知名度的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重点倾斜。
开通科技创新企业票据再贴现绿色通道,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小额票据(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优先办理再贴现。力争每年办理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再贴现超过150亿元。
3、落实“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要求发挥金融管理部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债券市场专业机构等多方合力,通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4、发挥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的引导作用,要求辖内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加大对科创和外贸领域重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在创新融资模式方面,具体的新举措有:
1、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服务创业群体;
2、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债融资;
3、探索发行“双创”金融债券;
4、便利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
5、支持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跨境融资和跨境担保;
6、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开展投资业务。
同时,为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企业贸易投资兴业便利化水平,《实施意见》还就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1、支持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跨境股权投资;
2、支持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跨境技术资产交易;
3、提升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便利性;
4、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引进的海外人才提供全方位跨境金融服务;
5、引导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完善汇率风险管理;
6、提升支付结算服务能力;
7、优化各类人才涉外金融服务政策。
中睿认为,此次《实施意见》的推出有助于降低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强企业信心,同时有望为民营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融资环境,对科技创新企业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科技创新企业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又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中睿将继续关注集成电路、云计算、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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